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就[2010]13号
关于组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1年硕士生招生网上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全面、准确、高效地采集报名数据,教育部要求高校组织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网上预报名,根据市研招办【2010】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预报名的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预报名工作的对象仅限于北京邮电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 在预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请您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四、预报名期间,同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于2010年10月15日开始登陆http://yjzs.grs.bupt.cn/sphoto/bupt/login.htm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上传电子照片,并于11月10日—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北京邮电大学进行信息确认。电子照片的规格如下:近期素面正面免冠,脸部面积不得低于整张照片的40%,照片文件大小10KB左右,照片尺寸不小于150像素X 200像素,照片要求清晰、不得变形,背景为纯色或浅色,文件类型:JPG。
五、 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
六、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
七、 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重新进行网上支付。
八、 若上传电子照片非考生本人,或所报信息存在其它虚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九、 请欲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相互转告按时参加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