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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同学们对《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21    作者:         点击: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1] 07号

关于征求同学们对《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位同学好:

附件是《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的若干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重点对学科竞赛的级别认定及加分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本规定,若有意见反馈请于2011年2月25日(开学一周内)前将反馈意见发送到邮箱:dxwei@bupt.edu.cn。我们会考虑各位同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此规定。

我们期待各位同学的意见反馈!

教务处

2011年1月21日

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参加

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涉及创新实践活动含:学科竞赛、科学竞赛、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及获取发明专利等。

一、分级和分类

根据主办者、性质、影响、参加范围等因素,将竞赛及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分为以下级别:

A级:由国家部级单位、国际学术团体或国际社会团体主办、在世界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大学参加、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B级:由北京市教委、国内重要学术团体或社会团体主办、有众多大学参加、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C级:由学校主办或由数所院校联合举办、面向全校学生举行、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成果展。

D级:由学院主办、面向本院或全校学生举行、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

根据不同竞赛及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性质和领域不同,对类别作如下规定:类别1为工科类;类别2为经管类;类别3为文科类;类别4为理科类;类别5为科技类;类别6为艺术类。

二、组织与经费

(一)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的组织与经费

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申请校拨经费并进行管理。

同院学生组队参赛的,由该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跨学院组队参赛的,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承办竞赛的二级单位,应指定一位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竞赛工作,协调解决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需要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相关学院应指派教师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科技竞赛由校学术办或校团委组织管理,经费由主办方筹措。

(二)创新项目的组织与经费

学校重点支持创新性强及有利于创新实验教学改革的创新项目,全校在籍本科生均可申报。项目申报可采用个人申报,也可由原则上不超过5人组成团队集体申报;所申报项目与学校成立的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业务相关的,应以相应基地为依托,并由基地负责管理;项目申报允许跨院联合组队。

所申报项目的起止时间,以项目主申请者尚能在校学习的最长时间为限,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学校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立项并备案。

学校列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于教育部和北京市批准立项的创新项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于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额度不等的经费资助。经费由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划拨。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使用办法,参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申请书》中有关要求。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

(一)基本原则

1、对于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学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在加权平均分之上给予适当加分;其中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类别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经学校批准,可获得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一次竞赛多级评奖、相同或相近作品取得不同形式成果的,仅以最高成果认定加分额度,获得成功参赛奖者不予加分。

3、加分项目成果,以正式公布结果者方予承认。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每年的 9月15日 。在此前未正式公布结果的,不预先加分。

4、每名学生因创新实践活动的累计加分上限为10分。

5、除学校规定统一加分标准的,学院可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加分标准,并向学生公布,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加分标准

1、各项竞赛

A级竞赛加分上限为3分;B级竞赛加分上限为2分;C级竞赛加分上限为1分。每项竞赛可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四个等级,各等级之间的差不小于0.5分。其中数理基础类、外语类、人文素质类竞赛,各院应统一按学校规定的加分上限标准予以加分。

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可依学生在所取得成果中的贡献度区别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相应级别赛事的加分上限。如区别加分,每人之间的分差为0.1分。

2、创新项目

A级创新项目负责人加分上限为3分;B级创新项目负责人加分上限为2分;C级创新项目加分上限为1分。

各级创新项目以最终完成项目的前五名团队成员为准,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四名获奖成员,予以区别加分,每人之间的分差为0.1分。

3、发表学术论文

在权威、核心刊物正刊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加分上限为2分;在非核心刊物正刊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加分上限为1分。新闻报道类文章、通过网络等形式发表的文章均不加分。

发表的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报刊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正式检索证明;会议论文须提交正式论文集。

4、发明专利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且以北京邮电大学为专利所属单位的,加分上限为2分。

四、与实践教学环节的协调

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原则上应利用课外时间进行。如学生正式参赛时间确与实践环节时间安排冲突,各学院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及培养方案的要求,允许相关学生免修或替代一门直接相关的实践环节,允许免修或替代的学生名单由竞赛指导教师向相关学院提交。

五、竞赛与创新项目定级申请程序

凡申请新增认定项目的,由相关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包含项目名称、主办方、已举办情况、影响力、与专业建设的相关性、我校参加情况等内容的相关介绍材料。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列入加分项目。

本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本规定内容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表:已被确认级别的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及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级别

类别

名 称

A级

A1

IEEE CSIDC国际计算机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微软创新杯、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技术邀请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竞赛、“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大赛、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

A2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A3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A4

美国大学生数学模型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A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A6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B级

B1

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预赛及分赛区比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北京市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北京市大学生物流设计竞赛、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科技创新成果奖

B2

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B3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北京市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B4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北京市高等数学竞赛、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物理竞赛、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北京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竞赛、

B5

北京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北京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

B6

中国国际大学生动画节、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北京市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竞赛

C级

C1

学校程序设计竞赛、学校优秀创新成果评选

C2

电子商务大赛

C4

学校高等数学竞赛、学校大学物理竞赛、物理实验竞赛

C5

学校创新奖、学校创业计划大赛

学术

论文

SCI(科学引文索引)

第一作者

学院参考A级竞赛分类及加分方法酌情加分

EI(工程索引)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CI(中国科学索引)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

第一作者

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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