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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本学期大四统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7    作者:         点击:

请同学们到教务处的网上系统中根据培养计划核对目前尚未完成的课程,再根据学校布告栏上发布的启动大四统考工作的通知,报名参加非核心课的统考,通知中的附件请到学校布告栏上自行下载。

核心课的统考将由学院统一安排,请等待通知。核心课请见下表,不在该表中的课程均为非核心课。

课程名

课程属性

3D图形程序设计

核心课

C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核心课

JAVA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核心课

安全及验证

核心课

产品开发

核心课

大学物理

核心课

大学英语1-2级

核心课

电磁场与电磁波

核心课

电信系统

核心课

电子电路基础

核心课

电子商务法

核心课

电子系统基础

核心课

多媒体系统

核心课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核心课

概率论与随机过程

核心课

高等数学A(上)

核心课

高等数学A(下)

核心课

高级变换

核心课

高级网络程序设计

核心课

工程数学

核心课

互联网数据库

核心课

互联网协议

核心课

互联网协议

核心课

计算机犯罪

核心课

交互式媒体设计

核心课

交流技能2

核心课

离散计算机技术

核心课

企业管理

核心课

企业技术战略

核心课

软件工程

核心课

数字广播

核心课

数字系统设计

核心课

数字信号处理

核心课

通信系统电子学

核心课

图像与视频处理

核心课

微波电子学

核心课

微波与光传输

核心课

微处理器系统设计

核心课

无线网络

核心课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核心课

线性代数

核心课

信号与系统

核心课

信号与系统

核心课

信息安全法

核心课

信息系统管理

核心课

隐私及数据保护法

核心课

知识产权基础

核心课

关于启动本学期大四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08级本科生、近两届本科结业生:

为保证2012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能够顺利实施,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中“大四统考”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学期大四统考工作。

一、统考学生范围

统考仅限2008级学生参加(含校内英语四级考试),其他年级学生须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凡申请提前毕业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的学生,须参加低年级期末考试,不可参加统考。2010届、2011届结业的学生,在校时间累计达到6年者无返校考试资格,不可参加统考。

二、统考课程范围

统考课程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2008级需重考的课程以及第七学期开设的课程(全校选修课除外),“统考课程目录”详见附件一。其中几类特殊课程安排如下:

1、本学期提前结课(第14教学周之前)的部分课程

此类课程期末考试因接近统考时间,学校不再单独安排统考,学生报名统考后各学院统计学生名单,学生应及时参加相应年级的期末考试。此类课程已在“统考课程目录”中已单独列出,请学院及相关学生认真查阅。 2、跨专业统考课程 本学期开设课程已详细列出对应专业。对于课程名称、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允许学生跨专业统考;如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则允许以“高”代“低”,不允许以“低”代“高”。即:学生所学低学分课程允许参加高学分课程考试。凡涉及跨专业统考学生须填写《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大四统考申请表》(以下简称“统考申请表”,见附件三),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3、培养方案变动须替代的课程 学生原不及格课程若因2009版培养方案变动而做出调整,应报名参加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统考,学生须填写“统考申请表”,由学院指定替代课程。 学生原不及格课程若在2009版培养方案中无替代课程,并属于2008级第2、4、6学期开设范围,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增补为统考课程。 4、补修的专业选修课程 对于目前专业选修课学分未修满的2008级学生,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并按照“统考课程目录”报名参加专业选修课统考,学生须填写“统考申请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注:学生如参加以上2、3、4中提及到的课程类别统考,须填写“统考申请表”,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5、暑期实践课程 针对暑期实践环节未通过的大四学生,学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统考时间内安排,如不能安排则允许学生跟随本学期末低年级暑期实践重修,毕业资格审核时按照“暂缓毕业结业”处理。 三、报名程序 各学院应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2008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汇总,学生根据“统考课程目录”到所在学院教务科报名。各学院核实无误后填报《2012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大四统考报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凡属于统考课程范围中所列2、3、4的情况,学生必须填写“统考申请表”。统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不得自行安排统考范围以外的课程考试。 四、统考名单确认时间及考试时间 统考名单确认时间定于3月21日—4月2日,各学院将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审核无误后最迟于4月2日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对于提前结课不安排统考的课程学生须参加低年级正常考试,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确定,请相关同学密切关注)。统考时间初步定于5月8日—20日,具体安排以教务处发布的统考考表为准。 五、统考考试要求及成绩审定 统考试卷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命题,考试组织管理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期末考试组织管理规定》执行。学生报名统考后,可通过自行复习参加考试,也可随低年级学生听课,统考前未重修的教学内容通过自行复习、主动联系任课教师辅导答疑等方式学习(学生可通过“本学期开课明细”查询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四)。登记成绩以统考卷面成绩计,不计平时成绩及期中考试成绩。为确保2008级本科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结束一周内由开课学院教务科将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送交学生所在学院。统考结束后试卷及学生答卷由开课学院负责装订,然后交教务科至少保管三年。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凡“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六、毕业资格审查 统考结束后,学校对2008级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凡统考成绩不及格、缺考、缓考的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根据在校学习时间是否达到学校规定年限,学生可申请降级、结业等。学生参加统考后不得参加低年级学生期末考试,擅自参加者成绩无效。 软件学院根据学校以上规定划定统考课程范围;国际学院组织大四学生统考可根据中英两校共同规定参照执行。 希望相关同学珍惜毕业前考试机会,抓紧时间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统考报名及考试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3月20日

国际学院教务科

International School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l: 86 10 58828013/58828159/58828160(实验)

Fax: 86 10 588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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