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宏福校区十院计算机实验室上机的特别提示
宏福校区十院计算机实验室(教一楼502、504、528)仅对使用实验室内计算机进行实验课和课外相关学习的服务支持。近日发现同学自带笔记本电脑并擅自拔掉计算机使用电源及网线现象增多,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为保证计算机实验室正常运行,特别提示同学遵守以下规定:
一、 本实验室仅服务以下所列学院的上机实验课及上机学习: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电子工程学院
3.计算机学院
4.自动化学院
5.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6.经济管理学院
7.人文学院
8.公共管理学院
9.理学院
10.国际学院
二、实验室需刷卡上机,不得自带笔记本电脑,不得使用实验室内计算机使用的电源插座、网络接口和网线。
教务处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