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
本规定经2014年6月3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2011级、2012级学生仍按照原规定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依照此规定制订推免加分实施细则此前执行的相关政策,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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