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2013级本科生推免加分细则
对于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学生,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在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第1至6学期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加权平均分之上给予适当加分。
每名学生因创新实践活动的累计加分上限为4分。
申请加分的同学须在2016年7月4日-15日内提交此日期前拿到的所有证书和相关材料(见加分细则中附件1、附件2),交至宏福行政楼308房间;在7月16日-8月31日产生的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相关材料提交日期为2016年9月1日,逾期不再收取任何材料。
申请论文加分的同学请注意,在2016年9月2日由国际学院推免工作委员会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给予相应加分。
加分名单中如发现任何伪造材料的行为,无论推免工作进展到何阶段,一律取消相关同学的推免资格,学院也会给予其相应处分。
国际学院教务科
国际学院2013级学生推免加分细则.docx